砂拉越一名45岁女子因虐待两名分别为11岁和14岁的儿女,18日在诗巫地方法庭认罪后被判入狱5年。

案情摘要

被告毕碧纳瑟苏斯因多次虐待儿女,被控三项罪名,均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根据该条文,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0年,或两者兼施。

控状详情:

  1. 第一项罪名:今年8月15日下午6时,被告将14岁女儿驱逐出家门。
  2. 第二项罪名:同一天的下午1时30分,被告用扫帚多次击打11岁儿子的背部和腿部。
  3. 第三项罪名:今年10月20日下午5时,被告用热水泼洒11岁儿子,导致其受伤。

案发经过

案件在11月3日浮出水面,当天下午6时45分警方接到关爱热线投报,指有两名儿童遭生母及继父虐待。调查揭露了一系列令人震惊的施虐行为:

  1. 驱逐事件:8月15日,被告将14岁女儿赶出家门。被赶出的女童独自待在咖啡店楼上的一处租房内,处境凄惨。
  2. 暴力事件:同日,被告因不明原因用扫帚殴打11岁儿子。事发时,女童目睹弟弟被打的全过程。
  3. 热水烫伤:9月7日下午4时,被告用衣架殴打儿子的手臂和脚,还泼热水烫伤其身体。受害男童告诉姐姐和继父,自己是因未整理床铺才遭母亲惩罚。

因无法忍受长期虐待,14岁的女童拨打关爱热线举报母亲,才使案件得以曝光。

庭审与判决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承认三项罪名,并向法庭求情,表示自己目前无业,希望能从轻发落。她在法庭上的表情显得紧张且略带颤抖。

然而,地庭法官在考虑案情后,决定对每项罪名分别判处5年监禁,基于三项罪行的刑期同步执行,被告最终被判入狱5年。

后续

此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凸显家庭暴力对儿童身心健康的严重威胁。有关方面呼吁民众提高警觉,若发现虐童事件,应及时向警方或关爱热线举报,以保护儿童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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