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5岁的华裔青年吴荣强(译音),因在公众场合以粗言辱骂交警,今天在推事庭上改口认罪,法官最终判处12个月监禁。
事件发生在10月2日傍晚6时45分,地点位于槟岛天德园大道一处巴士站前。吴荣强因在交警拦截他时出言辱骂,触犯了刑事法典第509条文(蓄意侮辱他人贞洁)。他在10月4日首次出庭时不认罪,但案件今日再次过堂。
由于被告不熟悉马来语,法庭特别安排翻译员使用福建话诵读控状,并解释若认罪,可能面临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推事纳达敦娜英在询问被告是否愿意认罪时,被告询问是否可以轻判。随后,翻译员再次念出控状,并展示案发当天的照片,被告随后表示认罪。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时指出,被告为单身、无业且为初犯,希望法庭能轻判。但主控官强调,被告的行为扰乱公共秩序且不尊重执法人员,必须受到严惩。最终,推事判处吴荣强监禁12个月,刑期从被捕日开始计算,不得以罚款代替。
此外,被告的家属也到场旁听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