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与通讯部长拿督斯里朱莱希表示,砂拉越政府正大力推进氢能产业,已在民都鲁丹绒基都隆的砂能工业园(SPIP)和三马拉汉设立了氢能生产枢纽。

他指出,这些枢纽将吸引来自国际的合作伙伴,包括日本的H2ornbill和韩国的H2biscus项目,计划在2028年前每年向日本和韩国出口约20万吨绿氢,同时每年供应9000吨绿氢于本地市场。

朱莱希进一步说明,三马拉汉的Rembus氢能厂将为古晋都市交通系统(KUTS)项目提供氢燃料,每年生产1825吨氢气,以支持本地氢能交通的发展。

“这些举措展现了砂拉越推动氢能经济和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坚定决心。”朱莱希在砂拉越议会二读2024年《天然气分配(修订)法案》时表示。该法案旨在规范氢能产业的分配与运作,助力砂拉越成为清洁能源的领先地区。

法案内容包括:

  • 扩大“气体”定义:将氢气纳入“气体”定义,确保其受《天然气分配条例》监管。
  • 新增第四A部分:特别规范氢能活动,涵盖氢能的生成、储存、运输和消费,由砂拉越内负责能源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部长监管。
  • 设立监管机构:由部长任命的监管机构负责发放氢能生成、储存、分配和销售许可证,推动氢能产业发展。
  • 增加违规行为与处罚:对未经授权从事氢能活动者,罚款可达50万至100万令吉,或判处最高5年监禁。
  • 财务处罚:违规者最高可被罚款2,000万令吉,屡次违规者将面临十倍罚款,收入将纳入州政府综合基金。
  • 氢能活动征税权:砂政府可向氢能产业征收税费,包括进口、销售和运输费用,以增加政府收入。
  • 赋予执法权与保护:监管机构及其官员享有执法人员同等的法律保护,以保障执法安全。

朱莱希指出,该法案依据《1963年婆罗洲州属(立法权限)令》和《联邦宪法》第95C条款,进一步扩大了砂拉越在天然气分配和氢能发展方面的立法权限,以更有效地监管氢能活动。

他表示,此法案通过后,砂拉越的法令将进一步增强,支持清洁能源转型目标,推动氢能的生产、分配与应用。这不仅表明砂拉越在氢能经济上的领先地位,也体现了推动可持续发展的决心。砂拉越政府将拥有全面的氢能活动监管权,为氢能和清洁能源产业提供一个透明的投资环境,助力砂拉越成为清洁能源的领先州属,实现氢能经济的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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