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南一名已婚女子在午休期间与小王约会开房,并通过露骨对话互相挑逗,结果这些私密对话被丈夫发现,气得将小王告上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判决已出。
根据法院判决书,丈夫指控,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于今年4月22日至5月7日间与小王有不正当关系,并曾在台南某旅馆发生亲密行为,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并在5月7日离婚。丈夫认为小王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他的配偶权,因此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小王赔偿100万台币(约14万令吉)。
小王辩称,虽然他与人妻开始交往,但知道她已婚,并且女方曾表示可能在两周后离婚,因此两人并未发生亲密行为,并否认丈夫所指控的时间和地点发生约会。然而,丈夫提交的LINE聊天记录却成为了关键证据,记录中显示人妻与小王多次讨论开房事宜,其中包含诸如“你可以休多久”,“我等你”,“老公”,“开好OO等你”等暧昧内容,小王则回应“我可以休很久”,“我想O你久久”,“等我O你”,“我现在出发”,“老婆房号”等。
更为直接的是,人妻在对话中描述了亲密过程,其中包括“突然撕开丝袜就O进来了”、“有些惊讶,但还是很O”等言辞,内容显得非常暧昧。
法院根据这些对话内容认定,两人确实发生了亲密行为,且行为已经超出了普通朋友的范围,足以导致夫妻关系破裂。至于丈夫要求小王赔偿100万台币,法院考虑到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生活条件,判决小王应赔偿35万台币(约5万令吉)。此判决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