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华裔男子在公寓女厕偷拍女子洗澡后被发现逃跑,随后被警方逮捕。今日,他在巴生法庭认罪,被判罚款4600令吉,涉案的两部手机也将被销毁。

29岁的嫌犯蔡健东(音译)因涉嫌偷拍被捕,于今日(5日)上午10时被押送至巴生推事庭,面临两项指控。他在听取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均认罪。推事西蒂祖拜达随即裁决每项控状罚款2300令吉,同时下令销毁涉案的两部iPhone手机。

第一项控状指,嫌犯于11月4日凌晨在巴生哥打峇尤鹅马斯(Kota Bayuemas)一公寓的控制室被查获,iPhone 12 Pro手机内存有不雅视频及照片;第二项控状则涉及他在同地点的iPhone 7中存有同类不雅内容。根据刑事法典第292条文(拥有猥亵品),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嫌犯的律师努胡斯尼娜为其求情,称他是初犯,家中长子,肩负家庭重担,需往返砂拉越工作,并照顾年迈的父母和婆婆。律师指出,嫌犯虽存有不雅内容,但未传播,且承诺悔改,希望能减轻罚款。

但主控官努鲁丽安娜反对降低罚款,强调公共利益,并主张两部含有不雅内容的手机应被销毁。推事最终判决每项控状罚款2300令吉,总计4600令吉,并销毁两部涉案手机。

据了解,这起案件源于一名25岁的女性游泳教练于11月3日下午报案,称在公寓女厕洗澡时发现被手机偷拍。受害者事后向保安举报,并在监控录像中确认一名华裔男子从女厕离开后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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