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名女子在新婚半年后发现丈夫隐瞒了其婚前确诊艾滋病的事实,随即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诉讼,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她的请求。
2020年8月,女子小月通过家人介绍认识了男子小杰,两人很快确立恋爱关系,并于2023年2月14日登记结婚。由于感情稳定,小月未对小杰做婚前检查。然而,同年11月,她无意间发现小杰包中有抗艾滋病药物。在小月的追问下,小杰承认自己早在2021年8月被确诊为艾滋病,并称因为感情稳定、病情受控,才选择隐瞒病情,未告知小月。
经检查,小月未感染艾滋病,但小杰的隐瞒让她难以接受,遂以小杰恶意隐瞒重大疾病导致婚姻意思表示错误为由,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四川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尽管艾滋病不属于直接导致婚姻无效的疾病,但中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患有重大疾病一方应在婚前如实告知对方,否则对方有权申请撤销婚姻。庭审中,小杰承认隐瞒事实,法院据此认定其未履行婚前告知义务,最终判决撤销两人婚姻。
法官指出,撤销婚姻与离婚不同,撤销婚姻后的状态为未婚,而离婚后的状态为离异。根据中国民法典,撤销婚姻的主要情形包括隐瞒重大疾病或因胁迫结婚。本案中,小杰的行为符合撤销婚姻的条件,且艾滋病被视为重大疾病。
法院强调,婚姻应建立在双方真实、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在结婚前应当坦诚相告,特别是涉及重大疾病。如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而结婚,无过错方在知情一年内可提出撤销请求,逾期未起诉将视为认可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