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广东省佛山,一名11岁的小学六年级男孩在上学期间作息规律,但在去年8月的暑假中,生活作息发生了混乱。男孩的父亲发现他深夜偷偷上网与网络女主播聊天,甚至进行了“裸聊”,并为此向对方打赏了超过1万人民币(约6126令吉)。
当父亲察觉到儿子的作息异常后,开始留意他的行为,发现儿子利用外婆的微信账号登录直播平台,并与一名女主播进行裸聊。于是,父亲选择报警处理。
警方调查后发现,这名与小六生进行裸聊的女主播名叫周某,41岁,育有两个儿子。她通过色情语言和动作诱惑男孩,以此换取打赏,并逐渐脱去衣物。周某表示,她只是想通过做网络女主播来赚点钱补贴家用,没想到会触犯法律。
中国《央视》节目近日报道了此案,指出周某因引诱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进行裸聊,暴露身体隐私部位,已构成猥亵儿童罪,最终被判处3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