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巫一罗里司机在网上游览在汽车销售广告,欲购买一辆四驱车,不慎遭遇网络诈骗,损失金额达9443令吉。

被告是一名41岁的罗里司机,他向警方报案指,于2024年8月12日当天在南甲门烟处的住处游览脸书时,被一则被一则汽车销售广告吸引。

事主透过WhatsApp与对方联系后,同意以5万5600令吉的价格购买一辆2021年白色丰田双排座四驱车。根据对方的指示,事主于8月14日及9月14日分阶段进行了4次转账,分别用于支付订金、路税和保险费用。4次转账数额分别为2300令吉、2600令吉、2443令吉及2100令吉,共计9443令吉。

事主在完成上述的付款后,再次接到对方的电话,要求再支付4000令吉以完成验车中心的文件审批手续。对方的此项要求,才引起事主的怀疑,才发现自己或掉入诈骗圈套,于是向警方报案求助。

警方援引刑事法典420条文(诈骗)来调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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