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乘客在电动火车行驶途中,故意拉动紧急煞车器,导致班次延误,涉事者已被依法处理。
根据2010年陆路交通法令(APAD)第122条文,任何未经授权操作紧急信号装置阻止火车行驶的行为均属违法。
马来亚铁道公司(KTMB)在面子书上表示,违反者可被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个月,或两者兼施。
同时,KTMB发布了一段7秒的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和朋友于周六晚11时25分,故意拉动ES9052列车的紧急煞车器。
该公司呼吁乘客不要在列车行驶期间采取任何扰乱服务的行为,并通过社交媒体公布事故视频,以提高公众意识,防止类似事件再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