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提醒公众,如果护照遗失或损坏,需携带相关文件到任一移民局柜台申请更换或补办,部分年龄段的申请者还需缴纳罚款。
根据移民局在社交媒体发布的图表,如果因遗失或遭遇天灾、火灾导致需要补办或更换护照,申请者需提供报案证明以及大马卡。对于18岁以下的申请者,需额外提供出生证明以及父母的大马卡。
如果申请者没有大马卡,需向移民局提交临时身份证进行申请。对于在国外工作的人员,可以提交雇主的证明文件以及入境时获得的紧急护照作为申请材料。
移民局还公布了护照遗失后需缴纳的罚款标准:13岁至59岁的人士,除200令吉的护照费用外,首次遗失需缴纳200令吉罚款,第二次遗失罚款为500令吉,第三次罚款为1000令吉。
对于12岁以下的儿童和21岁以下的留学生,护照费用为100令吉,但同样需缴纳200令吉罚款,第二次遗失罚款为500令吉,第三次罚款为1000令吉。
至于60岁以上的申请者,仅需支付100令吉的护照费用,免除任何罚款。根据2008年残障人士法令第24条文注册的残障人士,则无需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