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岛市政厅在昨晚通过社交媒体发布声明,指出执照小组在西南县峇都茅地区展开了一次卫生取缔行动。

根据声明,该行动共检查了5间商店,并发出4张罚单。其中,2张罚单是依据1974年《道路排水与建筑法》第46(1)条发出,原因是商家违规在公共区域如人行道上摆放设备,阻碍通行(例如椅子、桌子、不锈钢摊位和食品篮)。

另外2张罚单是根据1991年槟岛市政厅《食品机构条例》第12(2)条发出,因食物摆放距离地面不足20公分,违反了卫生标准。

槟岛市政厅强调,检查的5间商店并非由外籍员工经营。市政厅表示,将继续在其管辖范围内进行卫生检查,确保商铺符合标准操作程序(S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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