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在醉酒状态下用巴冷刀故意伤害年迈的母亲,最终被判处12年监禁及2鞭刑。

案件的被告为47岁的吉山,他于2024年9月22日傍晚6时15分,在位于石隆门的家中,使用巴冷刀对84岁的母亲实施攻击。

他的行为违反了刑事法典第326条和第326A条的相关规定。

若罪名成立,最高可面临20年监禁、罚款或鞭刑。

案件显示,警方接到被告弟弟的求助电话,称其哥哥用巴冷刀伤害了母亲。警方迅速赶到现场逮捕了被告,并将受伤的母亲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调查发现,被告是受害者的第六个孩子,案发时他突然用巴冷刀袭击母亲,导致她的右大腿骨折,左手小指也因袭击而断裂。

在法庭上,被告承认在醉酒状态下与母亲发生争执后,才对她进行了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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