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无业男子疑因不满前女友提出分手,早前闯入对方住家并大发狂怒,今日在地方法院面对三项指控。被告承认所有罪名,并被判处一年监禁。

32岁的被告依兰奥马在地方法院由法官阿玛丽娜宣判,判决自其被捕日期——9月25日起生效。

据控状,被告于9月18日下午1时30分,非法闯入前女友父亲位于美拉华蒂花园的住宅,违反《刑事法典》第448条文(非法侵入),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外,被告还被指在同一时间及地点,打破了前女友家的玻璃门和门把,造成价值4万1580令吉的财物损失,违反《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此罪名一旦成立,可判处至少一年但不超过5年的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三项控状指控被告在同一事件中,对24岁的前女友进行威胁,并做出不雅行为,违反《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14条文(不雅行为),罪成可被判最高100令吉罚款。

主控官诺希雅达副检察司指出,被告的暴力行为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的心理创伤,还令其面临巨额经济损失,因此请求法庭从重处罚。

被告的辩护律师娜蒂亚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她为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事情的起因只是双方误会。她强调,被告承认罪行,并为节省司法资源作出贡献,因此请求法庭从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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