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台湾新北市一名林姓工程师声称自己被神明附身,以“作法消业障”为名,向同居女友的女儿小美(化名)下药并性侵。林男声称必须进行七次,且要“很满意享受”才能驱赶冤亲债主。小美因无法忍受屈辱而报警。高等法院在二审中以七项强制性交罪判处林男八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近日驳回其上诉,案件最终定谳。
根据判决书,林男在2020年2月声称被神明附身,要求小美饮用成分不明的饮料,谎称可以帮助她更快进入状态。当小美开始感到精神恍惚、手脚无力时,林男无视她的拒绝,实施了性侵。
事后,林男告诉小美必须进行七次才能驱赶冤亲债主,并且要“很满意享受”才算完成。在2月至3月底期间,他先后性侵小美七次,并坚持内射,威胁小美如果拒绝或反抗就不算完成七次,甚至提到要小美的母亲参与三人行。
小美最终选择报警。林男在警方讯问时并未否认与小美及其母亲发生性关系,声称是“上面”(关圣帝君)的指示,表示三人一起修行,喝饮料可以更快进入“无”的状态。他模糊地承认了自己的行为,但又表示不清楚为何会发生这样的关系。
新北地院一审认为,林男无视他人的性自主权,利用与受害人同居的便利,出于私欲多次性侵受害人,甚至让受害人母亲参与,显示其恶劣的动机。最终,林男因七项以药剂强制性交罪被判处十三年有期徒刑。
高等法院在二审中仍不采信林男的辩解,虽然无法证明他提供的饮料含有安眠药,但依然以七项强制性交罪判处他八年有期徒刑。最高法院近日驳回了林男的上诉,案件最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