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一宗职场纠纷引发关注,一名员工依照合约规定提呈两个月通知期辞职信后,却遭公司反要求支付高达9400令吉的“代通知金”,引起争议。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41岁事主是在履行合约条款下提交辞职申请,原本应按通知期正常离职。然而,公司随后发出函件,指其在职期间表现未达标准,并决定即刻终止其剩余通知期服务,同时要求对方支付两个月薪金作为赔偿。
事主对此做法提出质疑,认为公司无权在其已依程序辞职的情况下反向索赔,遂向古晋齐心慈善协会求助,希望争取应有权益。
该协会今日已陪同事主前往人力资源部及劳工局报案备案,要求相关单位介入调查,并协助追讨相关薪资问题。
目前案件已交由当局跟进处理,后续发展仍有待进一步厘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