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提醒,第三阶段STR援助金的申请及上诉期限即将截止,符合资格者需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相关程序,以免错失本阶段援助。
根据内陆税收局(LHDN)说明,凡是在截止日期之后才提交的申请或上诉,将自动归入第四阶段处理,无法纳入第三阶段发放范围。
若申请曾被拒,民众可在期限前依据拒绝原因补交相关文件,并重新提交申请,以争取重新审核的机会。
此外,从未申请但符合资格者,也应在6月30日前完成登记,以确保能够顺利获得本阶段的援助金。
至于已成功领取第一及第二阶段援助金的受惠者,只要个人资料没有变动,则无需再次提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