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一名年仅19岁的男学生因涉嫌在社交平台贩售大量儿童色情素材,10日在古晋地庭面控时承认所有罪状。
由于被告尚年轻,法官依利斯阿温指示暂时将他继续还押,并定于5月12日审阅福利部的社会报告后,再行宣布判决。
根据警方掌握的案情,这名被告是于本周二晚间9时10分,在石隆门一处住家被捕。石隆门警区主任在随后的文告中指出,调查人员在被告的智能手机内赫然搜出4035张淫秽照片及936段色情视频。除了浏览非法色情网站,被告更将Telegram视为“生意平台”,公开兜售含有成人及儿童色情内容的违禁素材,以此非法牟利。
被告在庭上承认,由于需要赚取生活费,才会利用通讯软件经营这项色情业务。本案由副检察司阿斯玛威提控,被告目前并无代表律师。
被告共面对两项控状,分别涉及《2017年儿童性罪行法令》第8条文及第10条文。在第8条文下,收藏儿童色情物品罪名一旦成立,最高刑罚为15年监禁及不少于三下的鞭刑;而涉及获取色情物品的第10条文,则面临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