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将复审墓地猥亵案,男女被告各判一年。日前在峇都眼东墓地上演“活春宫”的男女被告,因触犯刑事法典公共猥亵条文,先在推事庭认罪后各被判处监禁一年。高庭已定于4月21日聆审两人的复审申请,以检讨定罪及刑罚合理性。

被告分别为58岁的杰嘉德森和37岁的哈莉拉,其代理律师拿督纳兰星表示,两人认为刑期过重,故提出复审请求,希望法庭能审查是否存在司法不公。纳兰星指出,若走一般上诉程序,耗时较久,因此选择复审以加速处理。

案发于3月22日上午8时30分,当时两人在墓园内进行猥亵行为,被警方控告违反刑事法典第377D条(公共场所猥亵行为)及第34条文。3月26日庭审时,两人皆承认有罪,随即被判处一年监禁。

纳兰星在受访时强调,复审的目的并非推脱责任,而是希望法院审视刑期是否合理,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

案件引发公众关注,也提醒民众,即使身处私人或偏僻场所,触犯公共猥亵条文仍可能面临严厉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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