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上摩哆,为什么很多大马车主第一反应是“这次麻烦大了?”

在大马,很多人嘴里没说,但心里都懂:汽车跟摩哆一出事,哪怕真正原因还没查清,汽车那一方往往先背上更大的心理压力、舆论压力,甚至现实成本。不是因为法律白纸黑字写着“车大就一定错”,而是因为大家都知道,摩哆骑士一旦出事,后果通常更严重,现场气氛也会瞬间倒向“先救人、先怪车”。这种社会观感,不是空穴来风。交通部长陆兆福今年1月在国会指出,2025年全国6537宗道路死亡中,有4340宗是摩哆使用者,占66.4%;但摩哆只涉及13.7%的整体车祸。交通部长期数据也显示,摩哆使用者多年都占全国道路死亡的大头;警方与MIROS(大马道路安全研究院)今年2月也提到,大马平均每天有13名摩哆骑士丧命,而全国平均每天有18人死于交通事故。

也正因为摩哆是最脆弱的一群,一宗汽车和摩哆碰撞,公众情绪往往很快就会站到“弱势者”那边。这种同情可以理解,但问题是,同情不能直接变成责任判定。MIROS已明确表示,大马致命车祸的主因仍是人为失误,包括没有察觉周边车辆、在路口粗心驾驶、危险切线或超车、精神不集中、疲劳和瞌睡驾驶等。换句话说,很多事故真正该追的,不是谁车比较大,而是谁先犯错、谁没守规矩。

问题就出在现实很少等你慢慢查。车主最怕的,不只是修车钱,而是整套连锁反应:报警、录口供、找行车记录器、进厂、请假、跟保险公司周旋,外加网上一句“撞到摩哆通常都是车错的”,整个人先输一半。至少从保险机制来看,制度上并不是完全没有保障。PIAM(马来西亚一般保险协会)与Bank Negara现行说明都写明,若你是无过错一方,且警方确认是第三方疏忽,拥有综合车险的车主可通过OD-KFK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赔,而且不会失去NCD;相关改革也正是为了缩短理赔时间、减少红 tape。可是要看到的是,制度可以减轻一些手续,不代表它能消掉车主面对事故时那种“先倒霉再说”的现实感。

所以,这个所谓“潜规则”最可怕的地方,不是它真的写进法律,而是它慢慢变成了一种社会默认:摩哆比较危险,所以汽车要无限让;摩哆比较弱势,所以汽车最好自己吞。久而久之,一部分骑士把“别人会让”当成理所当然,一部分司机则把“我反正解释不清”当成宿命。结果是什么?不是道路更安全,而是大家都带着情绪开车、带着预设上路。

更值得担心的是,我们面对的从来不是小问题。《Bernama》去年引述MIROS研究指出,道路事故每年给大马带来的经济损失高达197亿令吉。这个数字背后,不只是维修费和医疗费,还包括生产力损失、家庭收入中断,以及一个家庭突然失去顶梁柱后的长期冲击。也就是说,汽车和摩哆谁吃亏,不该只是网民吵架话题,而是整个国家都在为混乱的道路文化一起买单。

如果真的要改变,重点不是继续吵“车主是不是天生吃亏”,而是把责任拉回证据和规则。第一,路口、红绿灯、住宅区出口这些高风险点,执法与监控要更扎实。第二,社会舆论也该成熟一点,别每次一看到摩哆倒地,就自动判汽车“有罪推定”。第三,司机和骑士都要接受同一个标准:谁闯红灯,谁危险切线,谁乱超车,谁不看盲点,谁就该负责,不该靠“我比较弱”或“我车比较贵”来争同情。

说到底,摩哆当然该被保护,因为他们肉包铁,出事真的最伤;但保护摩哆,不等于纵容违规,更不等于把汽车车主默认成“赔了再说”的那一方。真正成熟的交通文化,不是看谁比较可怜,而是看谁守法、谁犯错、谁该负责任。大马若再不把这一点讲清楚,下一次大家上路时怕的,可能就不只是车祸,而是那种“撞上摩哆,自己先输”的无力感。

上一则新闻安华:燃油价格或波动 但能源供应稳定至6月
下一侧新闻汽车出租店突爆血案 男子被巴冷刀围砍毙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