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发生一起“借屋变勒索”的案件,一名老板出于好意将房屋提供给员工一家免费居住,未料对方竟暗中安装监视器偷拍私密画面,甚至借此进行勒索,最终遭法院判刑并须赔偿。
根据判决资料,这名化名“大强”的业主于2022年聘请员工“阿志”,得知对方家境拮据后,主动提供市区房屋让其一家人居住。岂料阿志却在客厅私下装设监控设备,并在隔年查看录像时,发现大强曾在客厅与他人发生亲密行为。
掌握影片后,阿志动起歪念,通过讯息威胁大强交出9万元,否则将公开相关画面。大强担心隐私外泄,只能委托友人将现金交给对方,以取回存有影像的记忆卡。
案件进入司法程序后,阿志承认恐吓取财罪名,并表示愿意归还款项,但对于大强提出的高额精神赔偿则提出异议。大强在庭上表示,原本出于善意提供住处,却遭对方背叛,且隐私被偷拍后长期陷入恐惧与情绪困扰,生活深受影响。
法官审理后认为,被告不仅辜负信任,还利用不法取得的影像进行威胁,严重侵害他人隐私与人身自由,情节重大。最终判令阿志除归还9万元外,还须支付26万元精神赔偿,总计35万元,案件仍可提出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