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从4月15日起,在特定条件下扩大公务员居家办公安排;凡住家与办公地点相距超过8公里者,可获准每周居家办公3天,但并非所有岗位都适用,涉及关键服务的单位仍须维持运作。
根据公共服务局总监丹斯里旺阿末达兰发出的通告,这项安排适用于在吉隆坡、布城、雪兰莪,以及其他州首府任职的公务员。至于安全、医疗和教育领域则不纳入这项政策范围,其中教育系统只有未参与教学工作的人员,才可获准居家办公。
通告也列明各州的执行时段安排。吉打、吉兰丹和登嘉楼的公务员,可在每周一至周三居家办公;其余州属则安排在每周二至周四实施。
获准居家办公者并非可完全脱离监管。根据规定,相关公务员必须每小时登入线上监控系统,并通过设备的地理定位功能记录出勤情况,以便部门掌握人员状态和工作执行情况。
旺阿末达兰强调,各部门主管必须先界定哪些服务属于不能中断的关键事项,再按照实际运作需要编排人员的居家办公日。同时,主管也须清楚设定居家办公人员的工作目标,并负责检查和确认成果是否达标。
首相拿督斯里安华昨日宣布,内阁已同意政府部门、机构、法定机构及政府相关公司,自4月15日起落实居家办公政策。他说,相关措施旨在减少燃油消耗,并协助确保能源供应更具持续性。
从政策设计来看,这项安排并非单纯放宽上班模式,而是试图在节省通勤成本、降低能源使用与维持公共服务之间取得平衡。因此,各部门后续如何执行监督机制、分配人手及避免柜台或前线服务受影响,预料将成为落实成效的关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