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已对纳吉追讨高达13亿美元(约52亿3000万令吉)民事赔偿,随着案件进入上诉阶段,SRC一方也表明,一旦纳吉在上诉程序结束后仍未付款,公司将启动执行程序,强制追讨这笔巨额债务。
SRC代表律师关威胜接受《新海峡时报》访问时指出,若纳吉最终未履行法庭命令,其当事人“别无选择”,只能依法展开执行行动。不过,他也说,由于高庭目前已批准暂缓执行,因此SRC律师团队现阶段会先处理与暂缓令相关的法律程序。
高庭于3月31日裁定,纳吉必须为SRC蒙受的11亿8000万美元损失负责,同时归还被追查流入其个人账户的1亿2000万美元,合计赔偿额达到13亿美元。法官阿末法鲁兹在判词中指出,纳吉滥用SRC从公务员退休基金局取得的40亿令吉贷款,从中谋取个人利益。
法庭也认为,纳吉在多个关键时刻通过股东决议左右SRC董事局,并借助其时任首相及财政部长的权力影响公司运作,使董事局未曾独立评估其提出的方向。至于流入其个人账户的款项,法庭裁定其解释前后矛盾,难以成立,并认定其行为带有明确的个人财务目的。
目前,纳吉已表明会针对这项高庭裁决上诉,而高庭也已批准暂缓执行付款令。这意味着,在上诉结果出炉前,SRC暂时不能启动扣押、拍卖资产等执行步骤,但一旦暂缓期结束且判决维持原判,追讨行动仍可能随即展开。
这起民事案之外,纳吉早在2020年已在SRC 4200万令吉刑事案中,被裁定滥权、刑事失信及洗黑钱罪成,原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其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把刑期减至6年,罚款也下调至5000万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