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华裔夫妇因去年农历新年期间虐待致死7岁女儿,去年已被控谋杀罪,今日向控方提交陈情书,寻求男被告改控较轻罪名,以及撤销女被告控罪。
女童父亲林逸阳(41岁)与母亲程珊珊(39岁,均为译音)于去年2月7日在万宜推事庭被控谋杀罪,此案随后移交高等法院审理。
两人被控于去年1月28日凌晨12时35分至29日凌晨12时35分期间,在雪州士毛月Eco Majestic住家内,共同杀害7岁女童林欣妮(译音),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可与刑事法典第34条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可判死刑,或判监不少于30年至40年,并可鞭笞不少于12下。
控方依扎丽娜副检察司今早在案件过堂时向高庭司法专员苏丽雅蒂哈希玛报告,控方已将相关文件交予辩方,但仍有6份文件未齐。她同时确认,控方昨日已接获两名被告提交的陈情书。
辩方律师诺奇丝特娜表示,已收到控方移交的文件,因此请求高庭另择日期,让控方补交其余文件。高庭最终将案件定于5月7日再次过堂。
据悉,7岁女童林欣妮去年1月疑长期遭亲生父母虐待,伤痕累累;年初一当天被紧急送院救治,但仍不幸身亡。
加影警区主任纳兹隆助理总监去年1月30日发文告指出,警方接获加影医院通报,指夫妇将不省人事女儿送院。法医解剖女童遗体发现,其身上有多处新旧伤痕,死因系腹部钝器致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