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伊斯兰上诉法院今日对一宗跨越三个世纪、估值约5亿令吉的土地纠纷案作出重要裁决,驳回19世纪房地产大亨谢尤索夫(Shaik Eusoff Shaik Latiff)三名后裔的上诉,确认该笔遗产为永久性的宗教捐赠土地(wakaf land),由槟州伊斯兰宗教理事会(MAINPP)依法担任受托人。

涉案土地原属于19世纪著名房地产商谢尤索夫,其三名后裔——阿都叔科、赛依德罗斯及谢杰拉尼——早前试图收回位于亚依淡一带、占地约6公顷的两块土地。不过,两年前,槟城伊斯兰教法高等法院已驳回了他们自2017年提起的诉讼。

此次由槟州伊斯兰上诉法院作出的判决,被视为具有法律标杆意义,未来可能影响槟州乃至全国类似的宗教产权争议案件。

以法官诺哈迪娜为首的三人小组在宣读判词时指出,上诉人提出的理由不成立。法院裁定,答辩方槟州伊斯兰宗教理事会(MAINPP)已根据法律程序合法成为该财产受托人。法官阿巴斯诺丁因健康问题缺席审理,但同意法庭集体裁决;另一名法官为纳兹里。法庭最终驳回上诉,且未发出任何讼费指示。

本案争议的核心在于该土地性质究竟是具时限的家族信托,还是永久性的宗教捐献资产。上诉人主张,谢尤索夫于1892年立下的遗嘱,仅允许土地在最后一名子女逝世后的21年间作为宗教捐赠,并应于1953年归还家族。但理事会则指出,根据沙斐仪(Shafi-i)教法,宗教捐赠土地必须为永久性,不得设定时限。法院最终采纳理事会观点,认定遗嘱在伊斯兰法下构成有效且永久的宗教捐献。

该纠纷自1990年代末起便在民事法庭缠讼,焦点在于土地性质的认定。在联邦法院裁决后,本案被转交至伊斯兰高等法院审理。

谢尤索夫是19世纪著名的土生爪夷人(Jawi Peranakan),在乔治市拥有大量土地。理事会指出,上诉人仅为后裔,并非遗产受益人,缺乏法律资格挑战遗嘱;部分资产早在1894年已完成分配。随着1903年及1949年相关法令生效,槟州境内所有宗教捐赠土地的管理权已依法移交予理事会。

法院还强调,上诉人在审理过程中未能提供准确的遗嘱翻译版本,而理事会则传召专家证人,将维多利亚时代英文遗嘱准确转译为现代英语及马来语,从而巩固其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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