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陆兆福今日指出,交通部正拟进一步修订《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计划在判处肇事者监禁之外,强制其向受害者家属支付赔偿金,以保障受害者权益。

陆兆福在文告中表示,交通部已敦促警方加快对巴生大红花西路致命交通事故的全面调查,并尽快将调查报告提交律政署(前称总检察署)展开检控。他希望法院在肇事者罪名成立时,依法施以最严厉的刑罚。

他对因醉驾及毒驾导致摩哆骑士阿米鲁哈菲兹丧生的悲剧,向死者家属致以深切慰问,并谴责此类行为为“不可接受的刑事过失”,严重危及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陆兆福强调,政府对醉驾及毒驾行为绝不姑息,相关法律修正案已于2020年10月在国会下议院通过,并对违法者施以更严厉处罚。根据《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条,任何人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驾驶并导致他人死亡,一旦罪成,可被判处10年至15年监禁,以及5万至10万令吉罚款;若为重犯,刑期将增至15年至20年,并处10万至15万令吉罚款。

“此次修订将强化法律力度,确保肇事者不仅面临监禁,也必须对受害者家属作出赔偿。”陆兆福说。

他补充,交通部承诺将持续加强法律与执法力度,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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