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8岁摩托车骑士因与轿车司机在路上发生争执,并在对方儿子面前两次挥拳打人,被判入狱3周。

被告穆罕默德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罪,其余抵触防止骚扰法令及抵触公路法令的控状,法官在量刑时也一并纳入考量。

案件发生于2023年8月8日下午4时55分,地点在新加坡义顺22街第292座的泊车场。49岁轿车司机当时行驶在单车道双向公路上,车上载有儿子;被告骑摩托车从后方接近,后座载着友人。

事发经过显示,当轿车司机在路隆减速时,被告试图从右侧超车,但路中央有分界堤,双方因此停下以避免碰撞。被告认为司机未让路,情绪激动,向司机比中指并骂脏话。

双方随后驶入泊车场停下,司机拍下被告和摩托车照片后报警。被告不满司机拍照,并前往对质,指责对方早前差点发生碰撞。当司机解释并告知已报警后,被告愈发愤怒,连续两次挥拳打向司机面部。司机当场受伤,并于隔天到医院检查,诊断为面部挫伤并休息三天。

辩护律师在庭上求情称,案件与典型路霸事件不同,争执发生在泊车场而非路上,并称被告事后悔悟,希望法官轻判。然而,法官表示,此案本质上就是路霸事件,如果被告一开始就道歉,事件不会升级。

控方指出,被告行为挑衅、驾驶不当且使用暴力,是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被告试图在同一车道超车,但因空间不足而未能成功,反而指责司机未让路。被告是事件中唯一挑衅方,即使司机已报警,仍对其施暴。

据悉,被告已向司机赔偿414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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