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豪车制造商法拉利(Ferrari)因不满此前的败诉结果,再次对一家马来西亚公司提出上诉,指控该公司侵犯了与其能量饮料标志相关的商标。然而,涉事公司反驳称,法拉利针对其依据1976年《商标法令》所提交的申请提出的异议,已被马来西亚商标注册局驳回,理由包括马匹形象并非法拉利独有。
根据网媒Scoop取得的法庭文件显示,法拉利在2016年2月得知Sunrise-Mark私人有限公司为其能量饮料“Wee Power”申请了商标。法拉利的法律顾问保罗·洛伦兹在一份今年7月22日提交的宣誓书中表示,法拉利在2016年4月向马来西亚商标注册局提出了反对Sunrise-Mark公司商标申请的诉求,理由是Wee Power商标上的两匹马标志与法拉利的商标类似。
法拉利在异议书中声称:“两者都是马匹运动的视觉表现,存在明显的相似性。”
尽管如此,商标注册官在4月29日做出裁决,支持Sunrise-Mark公司,认为Wee Power字样足以与法拉利商标区分开来。
商标注册局驳回法拉利异议
商标注册局在驳回法拉利异议时指出,Wee Power商标上的文字“足以让消费者与法拉利的商标区分”。此外,法拉利的产品与Sunrise-Mark的产品类别也完全不同,前者涉及汽车,后者则为能量饮料。
对此,法拉利不服商标注册局的裁决,向吉隆坡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挑战这一判决。保罗·洛伦兹在宣誓书中称:“商标局的裁决存在重大错误,可能会为那些试图借用驰名商标的商人开创不良先例。他们通过对商标稍作调整,便声称拥有所有权。”
根据法院电子文件系统显示,此案原定于9月3日进行案件管理,新的开庭日期尚未确定。
饮料公司回应:马匹形象并非法拉利专属
Sunrise-Mark公司的法律顾问何育源对媒体表示,其客户依法申请了“Wee Power”商标,商标注册局已明确驳回法拉利的异议,理由如下:
- 马匹的形象并非法拉利独有,其他马来西亚商人也可使用类似图案;
- “Wee Power”的马匹形象与法拉利标志在视觉上存在显著差异;
- 整体来看,两者标志有明显不同;
- 两家公司涉及的业务领域完全不同,“Wee Power”属于能量饮料,法拉利则为汽车制造。
他总结道:“任何理智的消费者都不会混淆这两个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