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DN澄清,雇员公积金局(EPF)、国民信托基金公司(ASNB)、武装部队基金局(LTAT)及各类单位信托基金派发的收益,不属于个人股息税征收范围,也不会计入每年10万令吉门槛之内。换言之,这类款项无需申报,也不会因为金额较高而触发2%股息税。

税收局此番说明,主要是为了厘清市场上对新股息税措施的混淆。根据现行安排,政府自2025课税年起,对个人每年超过10万令吉的应课税股息收入征收2%税率;有关税额是在扣除可扣减项目及税务减免后计算,目的之一是扩大税基,同时把影响集中在高收入群体。

税收局也提醒,凡来自公司盈利派发给个人股东的股息,不论是直接持股,还是通过代理人(nominee)安排持股取得的股息,都必须纳入申报范围。这项规定是根据2025年5月7日宪报颁布的《2025年所得税(个人股息应课税收入釐定)条例》执行。

不过,并非所有股息都要纳税。除了EPF、ASNB、LTAT及单位信托基金的派息外,税收局与财政部此前也说明,来自海外的股息、享有先锋地位或再投资津贴公司的派息、合作社、封闭式基金,以及部分纳闽实体派发给居民的股息,仍属豁免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已在2026财政预算案中宣布,把类似机制延伸至有限责任合伙(LLP)盈利派息。从2026课税年起,若个人合伙人每年所获LLP盈利派息超过10万令吉,同样会面对2%税率;财政部文件也说明,股息收入与LLP盈利派息各有各的10万令吉门槛,并非合并计算同一条线。

随着报税季展开,税收局也列明2025课税年个人报税期限:无商业收入者的BE表格,纸本截止日为4月30日,电子报税宽限至5月15日;有商业收入者的B表格,则须在6月30日前提呈,电子报税宽限至7月15日。

这次澄清对不少依赖退休储蓄和基金派息的人士而言,等于吃下一颗定心丸。市场原本担心,EPF和ASNB等常见投资工具的派息会被一并算入门槛,如今税收局已把适用范围讲清楚,也意味着真正受影响的,仍主要是持有公司股权并取得较高股息收入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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