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一名男子在峇央峇鲁一座油站把汽油注入塑料桶的视频,经查并不涉及违法行为。涉事男子证实是一名渔夫,并持有合法准证,因此可在现有规定下购买汽油,但仍须遵守既定配额。
槟州国内贸易及生活费局局长杰根指出,当局在接获相关视频后,已派员前往有关油站展开调查,并核实男子身份及购油资格。
他说,调查结果显示,对方属于渔民身分,也持有相关合法准证,因此其购买及装载汽油的做法,符合现行条例,没有触法。
他也借此说明,根据现有规定,若要把超过20公升汽油注入车辆原有油箱以外的容器,必须事先向内贸部申请受管制物品特别准证。有关准证一般是基于特定用途发出,例如农业及渔业机械运作等,并须符合相关条件。
换言之,问题关键并不只是“有没有把汽油装进桶里”,而是是否具备合法准证,以及有关用途是否符合规定。若没有获得批准,却把超过20公升燃油注入非原装油箱容器,便可能抵触1961年供应管制法令,并面对执法行动。
补贴燃油课题向来敏感,尤其当相关画面在网络流传后,往往容易引起误解。执法单位这次也借事件提醒公众,不能单凭一段视频就断定有人违规,因为部分行业如渔业和农业,在符合条件下,原本就可依法申请特别准证处理相关燃油用途。
杰根表示,该局接下来仍会持续监督州内各油站情况,确保补贴燃油供应不被滥用,同时呼吁公众不要作出无根据揣测,也不要散播不准确讯息,以免造成社会混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