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市一所小学日前爆发师生争议,一名黄姓班导师因安排一年级学生在课堂上轮流上台接受同学指责,被多名家长投诉为不当管教甚至涉及霸凌。事件曝光后,当局调查认定行为不当,对该名教师处以9万新台币(约1万1139令吉)罚款,并记大过处分。

事件源于2023年,当地北区一所小学有家长反映,黄姓教师在第四节课设置所谓“告状时间”,要求学生站上讲台接受同学质问或指责。多达7名学生被指曾经历类似情况,一些孩子因此产生心理压力,甚至出现对上课感到害怕的情况。

事后相关单位展开调查,该教师除了被社会局裁罚9万新台币外,年度考绩也被评为丙等,并记一大过。对此,黄姓教师认为自己遭到不公平对待,随后提出行政诉讼,同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指控洪姓校长及家长损害其名誉与权益,并索赔80万新台币(约9万9023令吉)作为精神赔偿。

黄姓教师在诉状中指称,学校召开调查会议时程序不合法,不仅未邀请校外专家参与,也未依法选出代表,却联合撰写调查报告,并在未清楚说明检举内容的情况下对其作出处分。此外,他还指控校长在家长投诉事件中将相关内容转发给全校家长,违反保密原则,损害其名誉,并指校方对其施压导致被迫提前退休。

然而,校方对此全面否认,表示相关会议程序均依规定进行,并已通知当事教师出席说明,未剥夺其答辩权。法院审理后认为,校内调查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规要求,学生访谈及通讯纪录亦证实课堂上确实存在要求学生上台接受同学“调查”的情况。对于所谓“逼迫退休”的指控,法院指出仅属当事人主观感受,缺乏证据支持,最终裁定黄姓教师的求偿诉讼不成立,判决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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