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宗尘封多年的命案,再因死刑程序争议重回司法焦点。男子王鸿伟早年因追求女子不果,将对方杀害后被判死刑定谳,如今检察总长依据宪法法庭最新判决意旨,针对其死刑确定判决提出非常上诉,案件再次受到关注。

根据案情,王鸿伟出身富裕家庭,被控于2000年9月间载着心仪女子张雅玲前往新北淡水,期间因对方拒绝与其交往,愤而持刀将她杀害,犯案后弃尸。案件后来进入审理程序,并在民国2000年5月14日被判处死刑确定。

不过,案件虽早已定谳,王鸿伟之后并未停止寻求法律救济。自2011年起,他曾多次向法院申请再审,也曾向最高检察署声请非常上诉。过去由时任检察总长颜大和提出的非常上诉,最终遭最高法院驳回。

除了司法途径外,王鸿伟过去也曾与另外12名死囚提出行政诉讼,请求时任台湾总统蔡英文给予特赦或减刑,但相关诉求同样未获支持。

如今案件再生变化,关键在于台湾宪法法庭作出的“2024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检察总长邢泰钊引用该判决意旨指出,王鸿伟当年的死刑判决,并未符合“一致决”要求,同时第三审阶段也未经过言词辩论,便作出死刑定谳,因此向最高法院提出非常上诉。

这起案件之所以再次引发讨论,不只因为案情本身严重,更因为它牵涉死刑案件在程序上是否符合最新宪法标准。换言之,这次争议重点并非重新讨论命案事实,而是检视当年的死刑判决程序,是否仍符合现行司法对于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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