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涉及未成年少女的性侵案17日在伦乐地庭开审,涉案的31岁建筑工地监督面对强奸控状时坚称无罪。法官最终驳回被告的保释申请,谕令将其继续还押候审。
根据《诗华日报》报道,这起案件发生在去年3月4日傍晚约7时。根据控方陈述的案情,被告当时涉嫌在伦乐某海滩附近,于一辆四轮驱动车内对一名年仅15岁的少女伸出魔爪。
被告今日在法官艾丽丝阿温面前听取控状后,当场表示不认罪。他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76(1)(强奸)条文。在该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将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并加封鞭刑。
尽管被告的辩护律师弗朗西斯在庭上极力争取,希望法官允许被告保释外出,但控方以案情极其严重为由,坚决反对这项申请。
法官在权衡利弊后决定采纳控方的意见,拒绝让被告保释。目前,此案已定于4月15日进行审前准备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