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疑因担心自己在后巷小便的行为被闭路电视拍下,竟动手破坏摄像头,结果不仅无法掩饰行径,反而把自己送上法庭。他周二在马口推事庭面对蓄意破坏控状时当庭认罪,最终被判罚款1500令吉。
这起事件发生在2026年3月13日晚上约11时30分,地点位于仁保县斯里仁保镇一间诊所后巷。根据案情,被告尼占当时在现场随地小便,随后发现附近装有闭路电视,疑似担心相关画面会拍下自己的行为,于是出手破坏该设备。
遭损坏的闭路电视属于一间诊疗所公司,事件造成约780令吉损失。案件随后进入司法程序,被告因此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427条文,即蓄意破坏他人财物。
控状在庭上念出后,被告在推事伊丽莎白·刘面前承认罪行,并向法庭求情,希望获得较轻处罚。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副检察司J·维斯瓦纳丹。
推事在听取案情与被告认罪后,最终判处他罚款1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监禁一个月作为替代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