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过夜不代表同意发生关系。”一名已婚男子利用相识逾10年的友谊,将女友人诱骗至装修中的新居饮酒,随后竟在女方推拒的情况下兽性大发,企图强奸,今日被判坐牢8年及鞭笞10下。

现年40岁的被告陈文胜(译音),共面对包括企图强奸、性侵及非礼等5项控状。他今早承认其中两项,其余控状由法官在下判时一并考量。

调查显示,被告与受害女子(32岁)自2010年相识,曾是邻居。2024年6月,女方回到新加坡后联系被告叙旧。两人相约在榜鹅见面后,被告将她带回自己正在装修的房子,席地铺被饮酒,期间更数次外出购买烧酒。

凌晨3时,两人酒意正浓。尽管受害人多次拒绝被告的肢体接触,甚至在凌晨5时欲背起行囊搭巴士离开时,被告竟露出狰狞面目,强行将受害人拦下并压倒在地。受害人奋力反抗并不断尖叫“住手”,但被告完全无视其挣扎与哀求,执意施暴。事后,受害人惊魂未定地冲入厕所清理,被告竟还假意叫私召车送她回家,直至同年7月4日,女方才鼓起勇气报警。

根据身心创伤报告,这起兽行对受害人造成了不可磨灭的阴影。她不仅出现失眠、极度恐惧与不安的症状,即便事发多日,她仍因害怕被告就在身边而不敢独处。最令人揪心的是,受害人因严重的心理创伤,甚至觉得“无论怎么洗澡,都无法把自己洗干净”。

法医报告也证实,受害人身上有多处淤青。控方在庭上指出,被告此前曾有多次案底(包括偷窃、非礼等),此次行为更是严重背叛了长达10年的友谊与信任。

被告求情时自称“想做个好丈夫与好父亲”,并表示“庆幸对方报警”,企图将犯罪动机推给“渐行渐远的关系”。然而,高庭法官在下判时一针见血地指出:“受害者愿意到你的地方喝酒过夜,并不代表她同意与你发生任何性关系。”

法官最终驳回了被告延期服刑陪家人的请求,判处他坐牢8年及鞭笞10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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