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台南男学生因在校园内对女同学进行性骚扰及性侵害,并要求对方传送私密影像,遭法院裁定其父母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计赔偿8万新台币(约1万790令吉)。

此案揭发于2024年9月开学期间,该名男学生多次向一名性格内向的女同学传送暧昧纸条,并诱导对方前往学校厕所进行肢体接触。同年10月,男学生更通过通讯软件要求受害者拍摄并传送多张裸照及一部不雅视频。

整起事件直至同年11月,女学生在填写校内生活教育组调查问卷时才揭发内情,校方随即通报安保单位并启动性平调查。台南地方法院在审理中指出,男学生的行为已严重侵害受害者的身体自主权。

值得关注的是,男学生的母亲在校方介入前已发现相关影像,却未能在第一时间通报处理,被法庭认定为迟误通报,其父母依法须负起监督不周的连带责任。

尽管受害者父母主张女儿身心受创且家属耗费巨大心力陪伴,要求更高额的赔偿,但法官审酌调查报告后认为,女学生在校方辅导下并未出现严重心理障碍,压力来源主要源自诉讼过程。

考量到双方家庭的经济状况、男学生父母已表达歉意并承诺转学,以及案件的具体情节,法院最终判处男学生及其父母连带赔偿女学生4万新台币,以及其父母各2万新台币。目前全案仍可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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