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台中一名杨姓男子在交友软体认识少女萱萱(化名),约她夜冲武岭,并找来2名男友人开车同行,没想到途中杨男借口朋友想休息,把萱萱带到友人租屋处性侵得逞,事后友人间更嘻笑「杨男卡香蕉」(指他涉嫌性侵案),透露他侵犯未成年少女,都成为呈堂供证。全案经台中地院审理,法官判定杨男犯行属实,依他犯加重强制性交罪,处3年8月徒刑。杨男和检方都上诉被驳回,全案还可上诉。

判决指出,杨男于2022年12月间,在交友软体认识少女萱萱,并约她于同月30日到武岭游玩。当天由杨男的何姓友人开车,载着杨男和友人许男等人,一同前往约定地点载萱萱出游。

途中杨男对萱萱表示「朋友想先休息」,众人便将车开到某租屋处,杨男趁萱萱独自在房间休息,进房关灯、锁门,对萱萱强吻,经萱萱推拒「白痴唷,不要啦」,杨男仍从裤子口袋掏出预先准备的保险套,对萱萱性侵得逞。事后萱萱怕家人担心,原本打算隐忍,因在谘商时向心理师透露遭遇,才经心理师依法通报。

全案审理时,杨男否认犯行,辩称他只有亲吻萱萱,并没有侵犯她,也不知道萱萱未成年。

不过萱萱哭诉,当天她以为大家要直接上武岭,没想到开车途中,杨男突然说朋友想休息一下,车子就直接开往一间租屋处,杨男叫她进其中一间房间等待,约5分钟杨男就跟着进房,假借聊天越靠越近,想侵犯她。

萱萱说,当时她有用双手顶着杨男的身体抵抗,坚决地说不要,但因为杨男长得太大只,体重目测约90到100公斤,整个人压在她身上,她实在推不动,最后她假借爸爸打电话来,才脱身回家。

一同出游的许男女友也证称,许男事后曾开玩笑时说杨男「卡香蕉」,指杨男跟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她认为对象就是萱萱,印象中也听过萱萱说自己被杨男强迫发生性行为,她追问杨男后,杨男也承认和萱萱发生性关系,但说是双方同意。

全案上诉到台中高分院,法官认为萱萱指证历历,且当时她未满17岁,并无精心布局、捏造谎言的见识与能力,加上连杨男的友人都知道萱萱未成年,可见萱萱和他们来往时,并没有隐藏年龄,在检视相关证据后,判定杨男犯行属实,依他犯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处3年8月徒刑。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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