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长陆兆福表示,这项措施为不愿继续行程的乘客提供了新的选择,航空公司必须将票款原银奉还。
陆兆福在交通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马来西亚航空委员会(MAVCOM)已加强了《马来西亚航空消费者保护准则》,新准则将于9月正式生效。
对于因特殊原因导致的航班延误,航空公司应按照原付款方式退款,同时也可提供旅行券或信用积分等替代方式,但消费者有权选择退款方式。
此外,航空公司还必须退还乘客未乘坐航班时的燃油附加费、离境税、机场税、碳排放费等费用,这适用于所有可退款及不可退款的机票。
他还指出,所有取消的航班必须从所有售票平台下架,包括线上和线下的旅行社及售票平台,以防止乘客购买已取消的航班机票。
此外,任何航班计划时间的变更,除特殊情况或不可避免的技术问题外,必须在出发前至少2周通知乘客。这项规定将于2025年1月起实施。
陆兆福还表示,若因超售导致乘客无法登机,必须在值机柜台或登机口提前告知,禁止将已登机的乘客拒之门外。
此外,乘客投诉的期限将从现有的1年延长至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