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媒体替公司打广告拉生意,若没有注明公司商业注册号码,随时可能被大马公司注册委员会(SSM)开罚。

关丹德伦敦区前州议员兼会计师拿督陈汉祥近日在面子书分享一宗真实案例,指其一名经营修车厂的客户,本月9日因在面子书发布广告时未列出公司商业注册号,结果被公司注册委员会开出罚单。

他说,该名业者原本只是希望通过社交平台推广业务,没想到广告内容不符合规定,最终被罚款5000令吉,可谓得不偿失。

陈汉祥提醒,所有通过社交媒体进行宣传的有限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PLT),都必须在广告中清楚列明公司名称及商业注册号码,否则将抵触2016年公司法令第30(2)条文。若罪成,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令吉、监禁3年,或两者兼施。

他指出,其客户收到的违例通知书要求在7天内作出回应,包括提交相关资料及广告截图,以证明广告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由于该广告只注明公司名称却未附上注册号码,最终被罚款5000令吉。经过上诉后,罚款才获减至2000令吉。

陈汉祥也透露,这是他处理的第二宗类似个案,之前另一宗案件在上诉后罚款成功降至1000令吉。因此他呼吁所有业者,在社交平台推广业务时务必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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