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桃园一宗租屋命案日前宣判,一名男子因怀疑房东偷吃面包,在酒后争执中持刀刺人,最终导致对方伤重身亡。桃园地方法院国民法庭审理后,依杀人罪判处被告15年监禁,案件目前仍可上诉。

根据案情,被告蔡姓男子现年32岁,靠打零工维生,过去与死者陈姓房东原本是前同事。案发前,蔡男以每月新台币2000元租住桃园杨梅区一处住家,并在客厅搭床铺居住。检警调查指出,事发当晚他饮酒后,怀疑房东擅自吃掉自己购买的面包,双方因而爆发争执。

起诉内容显示,蔡男当晚先因面包问题质问房东,对方否认后,他情绪持续升高。到了深夜11时许,蔡男再次持水果刀向陈男理论,过程中朝对方左后背刺下一刀,刀伤穿过左肩胛骨并进入左侧胸腔,造成肺叶受创、大量出血。屋内另一名租客察觉异样后报警,伤者送院后仍宣告不治。

警方随后将蔡男逮捕,酒测结果显示其酒精含量高达0.73毫克。检方侦办期间,蔡男否认自己有杀人意图,辩称只是失手刺中对方,并声称房东平时常翻动其私人物品,甚至偷吃食物,这次因发现面包不见,才会一时愤怒失控。

案件进入国民法庭审理后,法庭认为,被告与死者虽是房客与房东关系,但本案起因仅是怀疑对方未经同意食用面包,在对方持续否认的情况下,被告没有选择理性处理,反而持刀攻击,造成致命后果,行为严重偏离正常处理冲突的方式。

判词指出,被告下手力道极重,致使死者在有意识且痛苦的状态下死亡,也让家属承受无法弥补的打击。法庭也提到,被告具有酒精使用障碍及反社会型人格障碍等情况,但综合案件经过、犯后态度及社会危害性后,仍认定其刑责重大。

不过,法庭也将被告在审讯期间承认犯行列入考量,只是至今仍未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也未取得谅解,因此未能进一步减轻其责任。最终,国民法庭裁定蔡男犯下杀人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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