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一油棕园工友涉嫌对15岁少女作出猥亵行为,案件事隔多年后如今在法庭审结。被告周四在地庭认罪后,被判入狱6年、鞭笞2下,刑满后还需接受警方监督。

现年41岁的被告莫哈末纳兹里目前已在监狱服刑。他面对的控状指,自己于2020年12月19日上午11时,在昔加末峇都安南巴弄迪摩垦殖区一间住家内,对当时年仅15岁的少女作出性侵行为,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案法令第14(a)条文。

根据案情,被告当日前往少女住家送食物时,发现对方独自在家,随后走近并从后方抱住受害人。案情指出,被告接着将少女拖向卧室方向,过程中在房门前跌倒,身体压在受害人身上,并以舌头舔其颈部。

事件发生后,警方接获投报,并在10天后将被告逮捕归案。被告在庭上聆听控状后,当场认罪。

代表被告求情的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诺哈菲扎向法庭表示,被告育有4名孩子,同时还需照顾患有糖尿病的父亲,家庭经济负担沉重。此外,律师也指出,被告在被捕后一直配合警方调查,希望法庭酌情轻判。

不过,主控官迪雅娜指出,受害者案发时仍是未成年人,事件已对其造成创伤。她也提醒法庭,涉及性侵的案件有上升趋势,因此要求法庭作出适当刑罚,以发挥警惕作用。

承审法官莫哈末哈仑最终判处被告监禁6年及鞭笞2下,同时谕令他在服刑期间接受辅导,并在出狱后接受警方为期两年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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