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女子在去年圣诞夜与一名男子入住旅馆,次日醒来后发现男伴不告而别。她在仅有400元新台币(约55令吉)的情况下,多次致电柜台要求延长住宿时间。最终,她因无力支付1200元新台币(约164令吉)的房费,被旅馆提告诈欺,法院判处她5个月徒刑。

根据台湾《ETtoday》报道,新北市27岁的张姓女子在2023年12月25日晚,与一名男子入住新北市汐止某汽车旅馆,计划在次日中午退房。然而,该男子在26日上午悄然离开。张女醒来后,明知自己仅剩400元新台币,却多次向柜台请求延时入住,最终无法支付1200元新台币的加时费用,旅馆因此对她提起诈欺诉讼。

在接受侦讯时,张女坦言,提出加时请求时已清楚自己无法支付房费。她表示,退房时已告知柜台人员,并留下了自己的姓名、手机号码及社交软件LINE的联系信息,承诺会在2024年1月10日结清费用,并否认有任何诈欺意图。

旅馆业者则表示,他们在张女住宿时间到期前的15至30分钟内,多次电话提醒她准备退房。但张女先后延长了4小时,直到26日下午4点,在无法继续延时后,才到柜台承认身上只有400元新台币,无法支付加时费用。业者表示,原本考虑让她赊账,但因张女无法提供任何身份证明,最终选择报警提告。

对此,士林地方法院一审法官认为,张女明知自己仅有400元新台币,却仍多次请求加时,显示其诈欺意图明显。法官最终依诈欺罪判处张女5个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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