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涉及医疗手术失误的案件在新加坡国家法院开审,一名泌尿科专科医生因涉嫌在手术过程中出现严重疏忽,导致一名63岁女病患死亡,被控一项“疏忽行为致死”罪名。

根据控状内容,被告方仁杰被指于2022年4月29日下午约1时30分至4时10分之间,在位于桥北路585号的莱佛士医院,为63岁妇女陈美华(译音)进行左侧腹腔镜肾切除手术时发生失误。

控方指出,被告在手术过程中误切病患的肠系膜上动脉及腹腔干,这两条血管主要负责为胃部及肠道等腹腔器官供血。控状进一步指称,被告在未确认所切断血管是否正确的情况下结束手术,最终导致患者腹腔器官缺血坏死,并在数日后身亡。

案发后,陈美华于同年5月2日在医院去世。案件随后进入司法程序,并在验尸庭展开研讯,以厘清死亡原因。

法庭资料显示,被告在面对控状时并未表明是否认罪,目前已聘请律师代表。由于辩方需要时间向当事人取得进一步指示,案件已展延至4月16日再度过堂。

根据新加坡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若疏忽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罪名成立,被告可面对最高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此前进行的验尸庭研讯中,主审法官曾对被告在庭上的证词提出严厉批评,认为其在描述手术过程时不够坦诚,部分说法也与事实存在出入。

研讯中引用的一份专家报告指出,当被告在手术过程中意识到出现错误时,曾一度暂停手术约13分钟,但并未当场承认失误或立即寻求协助。

专家意见也提到,随后进行CT扫描确认情况,以及联络血管外科医生协助的时间延误,同样被认为不可接受,并可能加剧患者的病情。

报告认为,如果手术错误能够更早被发现,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患者的生命或许仍有机会被挽回。

此外,验尸庭也指出,被告提交的第一份医疗报告中,并未提及误切动脉的情况。法官认为,被告在手术过程中至少有三次机会纠正问题,因此认定这宗死亡事件属于医疗程序导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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