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拉央新村周一上午发生纵火与毁车事件,一名37岁男子疑情绪失控,不仅在住家屋顶纵火,导致部分房屋被烧毁,之后还在路中拦车,并挥动铁棍击破一辆四轮驱动车的车窗。警方接获投报后赶到现场,将嫌犯制伏带返警局调查。

这起事件于周一上午约11时发生。百乐警区主任祖基菲里指出,首宗案件的报案人是一名59岁华裔男子,从事油棕种植工作。事发时,他在家中发现37岁的弟弟突然失控,在屋内大吵大闹,随后爬上屋内天花板位置,不断高喊要把房子烧掉。

由于情况不对,报案人随后前往警局求助。不过,就在他人在警局期间,家属来电通知,指嫌犯已在屋顶处点火,导致屋顶起火燃烧。报案人赶回住家时,发现屋顶部分已被烧毁,嫌犯则在纵火后离开屋子。

警方指出,案发后附近居民曾协助安抚嫌犯情绪,直到警方赶到现场,才成功将他逮捕。来自直凉消拯局的消拯员也到场展开灭火行动,并成功控制火势。初步调查显示,房屋中央屋顶部分被烧毁,嫌犯本人的卧室更被大火完全烧毁。

报案人估计,这场火灾造成的损失约3万令吉。警方目前正等待消防局提供正式火灾报告,并援引刑事法典第435条文,即蓄意纵火角度展开调查。

警方进一步披露,同一名嫌犯也涉及另一宗蓄意破坏案件。第二名报案人是一名60岁华裔油棕园农民。案发当天上午约11时30分,他与妻子驾驶四轮驱动车返家,途经嫌犯住家前方道路时,发现现场发生火患。

当时,嫌犯手持一根约97公分长的铁棍站在马路中央,并拦下有关车辆。报案人原以为对方是要求协助处理火灾,于是把车停下查看。不料,车辆刚停稳,嫌犯便突然挥动铁棍猛击司机座前方车门玻璃,导致车窗当场破裂。

第二名报案人估计,车窗损失约350令吉。警方在逮捕嫌犯时,也起获有关铁棍作为证物,并援引刑事法典第427条文,即蓄意破坏他人财物角度展开调查。

警方已向两名报案人及相关证人录取口供,并把嫌犯押往淡马鲁推事庭申请延扣,以配合进一步调查。警方也透露,嫌犯拥有多项前科,涉及伤人及毒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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