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涉及7项滥权及洗钱控罪的案件周一在地庭开审,案件围绕疫情期间政府推出的“Jana Wibawa”选择性招标计划。慕尤丁在庭上聆听经修改后的控状后,表示不认罪,案件将继续审理。

在开庭初期,控方申请修改其中一项滥权控状涉及的金额。原本指控慕尤丁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0日期间担任首相兼土团党主席时,于布城首相办公室向商人拿督阿兹曼索取1200万令吉贿金,现改为480万令吉。随着金额调整,4项滥权控状涉及的总额也从原先的2亿3250万令吉,下调至2亿2530万令吉。

辩方律师拿督郑宝德在庭上指出,针对慕尤丁的控状内容含糊,未清楚说明被告如何实施犯罪行为,令辩方难以准备辩护。他认为,控方没有在控状中具体阐明慕尤丁在相关决策或行动中所扮演的角色及采取的步骤,因此在法律上难以成立,也可能导致被告面对不公平审讯。

对此,副检察司拿督旺沙哈鲁丁回应说,辩方提出的相关问题此前已在申请撤销控状时提出,并建议辩方可在控方完成举证后再作进一步争辩。承审法官诺鲁维娜随后裁定案件按原定安排继续审理。

现年79岁的慕尤丁面对4项滥用职权及3项洗钱控罪。控状指他在担任首相及土团党主席期间,涉嫌利用职权为土团党收取来自3家公司及一名商人的贿金,总额达2亿3250万令吉。涉案公司包括Bukhary Equity私人有限公司、Nepturis私人有限公司及Mamfor私人有限公司,以及商人拿督阿兹曼。

相关指控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一旦罪成,可在第24(1)条文下被判最高20年监禁,并罚款不少于贿金金额的5倍或1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除了滥权指控外,慕尤丁还面对3项洗钱罪名。控状指他涉嫌从Bukhary Equity公司收取2亿令吉非法所得,并存入土团党设于大马银行(AmBank)及联昌银行(CIMB)的账户。相关交易据称分别发生在2021年1月7日、2021年2月至7月,以及2022年2月至7月。

有关洗钱控罪援引《2001年反洗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并与第87(1)条文同读。一旦罪成,最高可判监15年,并罚款非法所得金额的5倍或500万令吉,以较高者为准。

案件此前经历多次司法程序。慕尤丁曾在2023年4月申请撤销4项滥权控状并要求展延审讯。高庭随后在同年8月裁定控状含糊且缺乏依据,撤销相关控罪并宣判他无罪释放。

不过,控方在2024年2月上诉成功,上诉庭三司裁定案件应发还地庭重新审理。之后,上诉庭五司也驳回慕尤丁针对相关裁决提出的司法检讨申请。

2025年8月,慕尤丁向总检察署提呈陈情书,要求撤销他所面对的7项滥权及洗钱指控,但有关申请在同年10月7日被总检察署驳回。

据了解,控方在本案中预计将传召多达30名证人出庭作证,案件接下来将继续进入举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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