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新加坡男子替地下赌博集团收注近9个月,不仅自己招揽熟人下注,还把父亲也拉进来协助处理赌资,最终两父子经手的非法赌注累计超过22万新元,案件曝光后,男子被判坐牢52周及罚款5000新元。
根据《新明日报》报道,33岁的被告郑顺旺面对3项控状,内容包括妨碍司法公正、触犯赌博管制法令,以及抵触版权法令。他在庭上承认其中两项罪名,法庭在把另一项控状列入考量后,作出上述判决。
案中另一名涉案者是被告父亲郑顺章,不过对方已于2024年5月31日去世。
案情显示,被告早在2023年6月前,在一家咖啡店结识一名绰号“迈克”的男子。之后,对方通过Telegram联系他,并邀请他担任地下赌博的收注代理,负责代收4D和多多赌注。
为了吸引被告加入,对方开出佣金与回扣条件,包括可从赌注总额中抽取5%佣金;若被告自己下注,也能获得7%至8%的回扣。此外,若经手赌客中奖,他还可额外获得数百新元报酬。
在利益驱使下,被告随后开始替上游收注,并招揽至少6名朋友参与下注。他负责把赌客下注资料通过Telegram转发给上线,同时亲自向赌客收取现金,再交给其他代理人处理。
到了2023年下半年,被告把这门非法“生意”告诉父亲,父亲之后也加入其中。两人随后分工合作,由父亲负责把收到的现金转交上游代理,被告则继续整理下注资料并发送给“迈克”。
调查指出,从2023年6月26日至2024年3月11日之间,被告平均每周有3至4天参与这项非法收注活动。换言之,这并非偶发行为,而是持续进行了一段时间的地下赌博操作。
从案件细节来看,这类地下赌博网络往往不只靠单一收注员运作,而是通过熟人、人脉和通讯软件层层串联,形成较隐蔽的收注链。涉案者看似只是“帮忙收钱”和“传资料”,但一旦涉及长期经营与资金流转,仍可能面对严重刑责。
调查也显示,在不足9个月内,这对父子共收取22万2641新元非法赌资。被告从中赚取约5000新元佣金,已故父亲则从中获利约6000至7000新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