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因感情纠纷演变成连环买凶伤人的案件,在台湾司法程序走到终点。一名王姓男子因怀疑前妻廖姓女子婚内不忠,离婚后接连策动多次袭击,不仅两度安排车辆冲撞,之后还指使他人持铝棒闯入店内重击对方头部,案件最终以杀人未遂等罪成立,最高法院维持11年2个月刑期定谳。
根据案情,王男在2024年6月离婚后,始终怀疑前妻曾对婚姻不忠,随后找来绰号“阿駩”的王姓男子及程姓男子协助行凶。两人于同年9月19日晚上驾车高速撞向廖女骑乘的摩哆,导致她脸部撕裂、牙齿断裂、鼻骨骨折、蜘蛛膜下腔出血,以及身体多处挫伤,送院后保住性命。事后,王男被指支付50万元新台币作为报酬。
首轮袭击未酿死亡后,相关行动并未就此停止。约半个月后,王男再度指示阿駩与另一名罗姓男子伺机下手。两人在中坜一处购物中心停车场出口守候,并开车撞击廖女男性友人的车辆,造成车尾与车身受损,不过当时廖女并不在车内,行动未达目标。
控方案情指出,连续两次以车辆行凶未果后,王男进一步向阿駩下达“必死”指示,并再出资10万元新台币,要求把事情做到底。之后,阿駩找来李姓男子,持铝棒闯入廖女经营的通讯店,连续攻击其头部。廖女被打至倒地不起,李男一度误以为对方已经死亡,随后带走多部手机及17万元新台币现金后逃离现场。
一审法院审理时认为,王男并非一时冲动,而是多次出资找人对前妻下手,犯案过程反复且危险,已对受害人造成严重伤害与极大精神压力。法院当时依杀人未遂等罪,判处王男监禁12年,阿駩10年,其余涉案者则分别被判处数个月至7年2个月不等刑期。
案件上诉后,二审重新衡量犯案背景、执行方式及结果,认定王男因私人情感纠纷而一再谋害前妻,行为已明显危害社会治安。虽然案件最终没有造成死亡,但受害人伤势严重,整体情节并不轻微,因此改判11年2个月。案件再上诉后,最高法院维持原判,全案定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