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坡一宗涉及货卡与摩哆相撞、造成叔侄双亡的致命车祸,周四进入司法程序。涉案的39岁华裔承包商被带上法庭,面对一项在毒品影响下危险驾驶致死,以及两项拥毒控罪。被告在庭上全盘否认,获准以总额1万6000令吉保外候审。
根据《中国报》报导,这起案件引起关注,除了因为事故夺走两条人命,也因控方同步提呈毒驾与拥毒指控。根据控状,被告林淘勇(译音)被指于3月4日上午8时42分,在麻坡县巴莪岭章路一带驾驶一辆银色福特Ranger货卡时,涉嫌在服用毒品后鲁莽驾驶,撞上共骑摩哆的两名男子,导致77岁的萨阿特与47岁的诺曼伤重不治。
有关指控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a)条文。一旦罪成,可面对不少过10年、最高15年监禁,并可被罚款5万至10万令吉,驾照也可被吊销最长10年。
推事庭聆听控状后,被告表示不认罪,并要求审讯。推事卡蒂妮随后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并谕令他在案件审结前,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一次。
除了毒驾致死控罪外,被告也面对两项拥毒指控。控状指他于同日上午约11时20分,在巴莪通往岭障或岭嘉路段35公里处,被发现持有5.15克“5仔”及0.39克冰毒,触犯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第12(3)条文下治罪。若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被告同样否认这两项控罪。法庭批准他分别以4000令吉保释,因此三案保释总额为1万6000令吉。法庭也将案件定于6月3日再度过堂,以处理文件提交及委任律师事宜。案件由副检察司雅斯敏主控。
根据案情,事发时该辆货卡正朝岭嘉方向行驶,途经弯道时怀疑失控冲入反方向车道,继而撞上两名死者共乘的摩哆。两人过后被送院抢救,但最终宣告不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