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地方法庭昨日针对一宗令人齿冷的乱伦性侵案作出裁决,一名 43 岁的巫裔男子因在不到一个月内,多次对年仅 6 岁的女儿实施强奸、鸡奸及制作猥亵视频等恶行,最终被判处 21 年监禁及最高上限的 24 下鞭笞。
案情揭露,这起令人发指的罪行发生在今年 1 月 22 日至 2 月 17 日期间,地点位于新山甘拔士的一处民宅。
被告在短短 26 天内,丧心病狂地对受害者干下了 13 项罪行,其中包括 4 项肢体性侵、4 项非肢体性侵、2 项鸡奸、2 项制作受害者性虐待影片以及 1 项强奸罪名。
被告在面对两名地方法庭法官玛迪哈及诺阿兹雅蒂时,选择俯首认罪。尽管被告在求情时打出“温情牌”,声称自己需要抚养 6 名孩子,且妻子目前不仅失业还身患癌症,希望法庭能从轻发落。
然而,控方副检察司玛努苏丽及努法拉坚定促请法官严惩,强调被告身为父亲,其行为不仅严重违背伦常,更对年幼的受害者造成了伴随一生的心理创伤。
法庭最终判决显示,被告在两间法庭分别被判处 12 年监禁联同 14 下鞭笞,以及 21 年监禁联同 10 下鞭笞。由于法官裁定刑期同时执行,被告最终须在铁窗内度过 21 年,并承受 24 下鞭刑。此外,法官也下令被告在服刑期间必须接受矫治辅导,且在刑满释放后,仍需接受警方为期两年的严密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