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手一丢的烟蒂,最后换来罚单与社会服务。关丹地庭今日审理两宗乱丢烟蒂案件,两名男子在认罪后,各被判罚款400令吉,并须在限定期限内完成2小时社会服务。

两名被告分别是31岁的园丘监工阿兹祖,以及49岁的保安员贾斯尼。两人今早在关丹地庭面控时皆俯首认罪。法官莎紫丽娜在听取控方陈词与被告求情后,下令两人各罚款4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监禁10天代替;同时,须在3个月内完成2小时社会服务令。

法官也阐明,若两名被告未能在3个月期限内履行社会服务令,将面对额外后果:再被罚款2000令吉,若仍无法缴付,将以监禁1个月替代。

根据控状,阿兹祖被指于1月14日在姆阿占沙一处公共停车位丢弃烟蒂。他在求情时要求从轻发落,称月入1800令吉,需要负担两岁且患有自闭症的孩子,以及怀孕5个月的妻子。

至于贾斯尼,则被控于1月11日下午2时10分,在彭亨云冰娱乐海滩乱丢烟蒂。他自称为鳏夫,住在柔佛居銮,当时带孩子到海滩游玩时发生有关事件。他同样请求最低罚款,并表示月入2000令吉,需照顾22岁的残障孩子及13岁的孩子。

两名被告的行为触犯《2007年固体废料管理及公共清洁法令》第77A(1)条文,并可在第77A(2)条文下判刑;法庭亦可依据同一法令第77B(1)条文施加社区服务令。案件由国家固体废料管理机构副检察司戴安娜与莫哈末沙立夫负责提控,两名被告皆没有律师代表。

在公共清洁执法上,乱丢烟蒂属于常见违规之一,除了影响市容与卫生,也可能带来火患风险。近年来,执法单位也逐渐通过“罚款+社区服务”的方式,强化教育与警惕效果,提醒民众对自身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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