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4岁的年轻华裔女子因不慎流产后过度悲痛,私自将仅7个月大便夭折的男婴抱往住家附近丛林埋葬,原以为是给孩子最后的安息,殊不知此举已触犯大马法律。被告今日在法庭面控时俯首认罪,最终被判罚款4000令吉,免受牢狱之灾。

这起令人唏嘘的案件发生于今年1月28日。案发当天,被告在浴室内连打数个喷嚏后,腹中胎儿竟意外滑落。当时惊慌失措的她,并未向同住的兄长或男友求助,而是选择独自抱起已无气息的骨肉,走进砂拉越古晋马当玛丽哈花园附近的丛林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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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被告在埋葬过程中充满不舍,不仅播放佛经为爱儿超渡,更在原地陪伴半小时才心碎离去。直到翌日,她因流产后身体虚弱前往医院求诊,院方在检查后察觉有异并报警,才揭发这起秘密埋尸案。

被告的代表律师符祥威与吕柔媛在求情时指出,被告在流产后患上产后忧郁症,长期处于失眠与深度的自责中,埋葬尸体完全是出于对孩子的悲悯,而非恶意弃尸。

被告的行为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18条文(秘密处置婴尸隐瞒出生)。在此法条下,无论是婴儿死于出生前或后,私自掩埋或抛弃尸体皆属犯罪。推事在宣判时表示,虽然同情被告丧子的悲剧,但法律红线不容逾越。考虑到被告的心理状态及初犯,最终裁定判处罚款4000令吉。

符祥威律师在案后特别提醒民众,若不幸发生流产或婴儿夭折,正确的做法是立即联系医院或拨打救护车,由专业医护人员处理并开具证明,绝不可私下安葬。他感叹,很多年轻人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往往在悲伤之余又误触法网,希望社会大众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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